市国资委离退休老干部服务中心(市工业合作联社)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国资委离退休老干部服务中心(市工业合作联社)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国资委离退休老干部服务中心(市工业合作联社)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国资委离退休老干部服务中心(市工业合作联社)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国资委离退休老干部服务中心(市工业合作联社)隶属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原市工口七个工业局(办)和市经贸委的离退休人员和离岗退养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为集体企业提供政策、法律服务和安全生产监管事务性工作,完成市国资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国资委202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离退休老干部服务中心工作要持续围绕南昌市委、市国资委党委部署的中心工作,紧扣服务中心的工作实际,确保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各项政策、待遇落实到位,做好集体企业的政策、法律服务和安全生产监管等事务性工作,努力使服务中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建工作有新提升、新突破,推动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坚持为离退休人员服务,创新管理服务理念。要求服务中心的党员、干部、职工围绕“管理”和“服务”两方面,工作覆盖所服务的离退休人员。冬送“温暖”,夏送“清凉”,组织开展慰问走访工作;逢年过节送关怀,“七一”党的生日、“八一”建军节、“国庆”、“重阳”“春节”期间,对在昌老同志进行上门慰问走访;结合实际,开展适合老同志参加的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2、大力推进文化养老工作。不断丰富离退休人员精神文化生活,组织老同志开展歌咏比赛、书法比赛、诗歌、散文征文大赛等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3、为集体企业做好政策、法律的咨询和帮助,及时回复集体企业向服务中心咨询的问题。
4、切实加强党的建设,继续坚持开展“为民务实清廉”活动,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老同志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的作用,有声有色地开展党的各项活动。
5、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手册,明确作风建设责任。深化“四风”整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充分发挥职能单位作用,明确和落实相关责任,形成作风建设齐抓共管的整体格局。
三、单位基本情况
南昌市国资委离退休老干部服务中心(市工业合作联社)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8人;实有人数319人,其中:在职人数21人,包括行政人员2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9人;离休人员20人;退休人员278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国资委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由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国资委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市国资委离退休老干部服务中心(市工业合作联社)收入预算总额为1821.94万元,比上年减少62.36万元(上年数据为本单位合并前的市国资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市国资委企业离休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市工业合作联社三个单位的合计数据,下同),下降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1.94万元,比上年减少62.36万元,主要原因为三个单位合并,人员整合并减少了相关收入支出。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市国资委离退休老干部服务中心(市工业合作联社)支出预算总额为1821.94万元,比上年减少135.28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为三个单位合并,人员整合并减少了相关费用支出。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26.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7.7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18.6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9.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8.29万元;项目支出95.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6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5.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7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2.56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支出29.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6.4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18.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77.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8.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4.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6万元;项目支出95.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市国资委离退休老干部服务中心(市工业合作联社)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21.94万元,比上年减少135.28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为三个单位合并,人员整合并减少了相关费用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2.56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支出29.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6.4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26.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7.7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18.6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9.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8.29万元;项目支出95.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6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5.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7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18.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77.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8.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4.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6万元;项目支出95.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49.69万元,较上年减少1.56万元,下降3.0%。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我委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 1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0万元,服务预算0.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为0。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本单位一级项目1个,具体为:离退休人员生活帮扶及活动场所租赁。
离退休人员生活帮扶及活动场所租赁项目:
1、目概述:做好离退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全面落实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帮扶。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工发[2018]1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国资委离退休老干部服务中心(南昌市工业合作联社)
4、实施周期:1年
5、年度预算安排:95.28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服务离退休人员数量305人;
提供离退休人员活动场所400平米。
质量指标:慰问品发放覆盖率100%;
活动场所使用率》=90%。
时效指标:慰问品发放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离退休人员生活帮扶慰问79.74万元;
离退休人员场所租赁费用15.54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离退休人员队伍稳定率》=95%;
生活帮扶政策可持续性=100%。
满意度指标:离退休人员满意度≧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款)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