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军、胡江华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洪国资党字〔2017〕61号
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刘军、胡江华同志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试用合格。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洪组干〔2017〕43号):
刘军同志任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胡江华同志任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6年3月起算。
2017年6月6日
关于刘军、胡江华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洪国资党字〔2017〕61号
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刘军、胡江华同志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试用合格。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洪组干〔2017〕43号):
刘军同志任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胡江华同志任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6年3月起算。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