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 政策文件

南昌市国资委立博平台,立博官网第一批审批、核准、备案事项放权结果的通知

访问量:

各出资监管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的科学监管,最大限度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按照依法依规、权责统一、监管有效、充分放权的原则,市国资委对现有的审批、核准、备案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经研究决定,下放第一批3项有关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具体见附件)。

此次放权的有关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基本为市国资委履行的出资人职责事项,请各出资监管企业在承接有关下放和授权的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后,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认真负责履行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附件:南昌市国资委审批、核准、备案事项放权情况表

 

 

 

 

 

 

 

 

         2019年9月16日

 

 

 

南昌市国资委审批、核准、备案事项放权情况表

序号

事项名称

原类别

清理意见

主办处室

有关政策依据

1

除需由市政府市国资委核准之外的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评估管理

下放由市出资监管企业进行备案,市出资监管企业不得再将管理权限下放

资产管理处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

2

二级及以下企业的清产核资立项

下放由市出资监管企业进行审批,市出资监管企业不得再将管理权限下放

运营统计和绩效考核处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号)

3

二级及以下企业法律顾问业务管理

下放由市出资监管企业进行备案,市出资监管企业不得再将管理权限下放

综合调研处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6号)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