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国资委印发《南昌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银行账户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办法》,回应社会关切,先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和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作,加强资金风险控制,完善资金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办法》适用哪些企业?
《办法》适用于市国资委出资监管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及其所属的全资或控股(含实际控制)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
三、如何保障《办法》有效实施?
一是坚持依法合规性原则。企业银行账户及资金管理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廉政建设要求,以制度规范开户、资金管理决策程序。
二是坚持安全性原则。企业要提升集团总部管控能力,完善资金内控机制,防范资金风险。要保持合理的资金存量,加强现金流量和资金链的管理,严格控制资金流向,合理安排好各类资金归集、调拨、保证资金流转顺畅,安全营运。
三是坚持效益性原则。企业要统筹资金管理,控制资金闲置,提高资金效益。要充分发挥资金规模优势,提升信用等级和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和集团整体效益。
四、《办法》部署了哪些工作?
一是规范银行账户管理。集团公司要将子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流程实行审批管理,并建立银行账户定期清理机制,梳理存量账户和资金分布情况,重点排查和整改账户过多过滥、账户闲置等问题,对一年内未发生收支活动且无融资业务的账户(未完成财务决算等账户除外)按程序办理销户手续,清理撤并银行账户网点,原则上同一家银行在一个网点办理业务。
二是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市属国企结合行业特点、业务模式和经营规模,出台集团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分类授权”“不相容岗位分离”和“事权、财权分离”的原则进行资金管理,对于大额资金事项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
三是明确资金存放规定。原则上,市属国企应采取竞争性选择方式,综合评分法择优选择资金存放银行,从有利于融资长期稳定、融资成本降低等角度,遵循“名单准入、择优增补、动态管理、适时淘汰”的原则选择战略合作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