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国资委企业离休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国资委企业离休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国资委企业离休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国资委企业离休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南昌市国资委管企业离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单位成立于2013年,为市国资委所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数9人,均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实有人数11人,其中:在职人数7人,均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国资委企业离休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预算收入为159.62万元,,比上年增加10.17万元,增长6.8%,其中政拨款收入150.8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59.62万元,比上年增加10.17万元,增长6.8%。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3.7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9.4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3万元;项目支出25.88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5.8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23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7.02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113.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4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0.05万元,购房补贴0.3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9.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86%;商品和服务支出14.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4%;项目支出25.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2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0.87万元,较上年增加1.42万元,增长(下降)9.4%。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4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3%;住房保障支出10.3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无。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5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0.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2021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本单位一级项目 1 个,具体为:
1、离休人员活动经费、离休人员活动场所项目:提供离休干部学习和活动场所,及时足额支付离休干部各项政策性补贴。
一级项目: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1、项目概述:提供离休干部学习和活动场所,及时足额支付离休干部各项政策性补贴所需经费。
2、实施主体:南昌市国资委企业离休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3、实施周期:20210101-20211231
4、年度预算安排:21.24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数量指标:离休干部人数7人、场所面积≧400㎡
质量指标:企业离休人员其他待遇补助发放覆盖率达100%、离休人员活动场所使用率达100%。
时效指标:资金支付及时率达100%
成本指标:活动场所租赁费15.57万元、企业离休人员其他待遇补助5.67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群体性事件发生数为0,离休干部对政治生活管理的满意度达100,离休干部对政治待遇的满意度达100%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高于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0。
第三部分 南昌市国资委企业离休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