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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国资委企业离休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度离休人员活动场所及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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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市财政局发《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办【2020】10号)文,中心认真开展了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该项目性质为延续项目。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厅《关于转发〈2013年南昌市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通知》(2013年4月25日)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非国有企业离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的通知》(2013年3月20日)文件精神,中心于2013年成立,负责为市国资委所属改制企业离休干部提供管理服务,同时于2013年10月全面接收管理泰豪集团、草珊瑚集团两家非国有企业托管的10名离休干部,根据文件精神将相关的离休干部活动场所及企业离休干部各项补助经费予以立项,并纳入年度预算。

2.立项目的

为企业离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提供保障,充分发挥老干部的作用。为离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创造条件。

3.项目内容、执行标准和实施期限

(1)项目内容

深入贯彻和准确把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委老干部局对离休干部工作的相关要求,把对企业离休干部的关心落到实处,精心安排,落实离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做好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2)执行标准

离休干部活动场所:按与南昌市建材大市场签订《南昌市建材大市场店铺仓库租赁合同》执行,房屋租金12150元/月,物管费810元/月

离休干部经费补助:离休干部公用经费按《关于转发省财政械、省委老干部局〈关于提高离休干部公用经费和退休干部活动经费的通知〉的通知》(洪财社【2011】29号)规定的800元/月执行。丧葬费按《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逝世后丧葬费标准的通知》(洪人社发【2012】3号)规定的5000元/人执行。电话费按洪办字【1999】26号文规定的副级以上70元/月,县级50元/月执行。各项节日慰问费按《关于印发〈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度行)〉的通知》(赣工发【2018】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3)实施期限

项目计划完成期限: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实际完成期限: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4.资金使用情况

本项目2019年预算安排资金为30.5万元,实际到位30.5万元,实际支出30.5万元,年度结余结转金额0万元。

5.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管理机构建立情况:由单位领导直接负责,管理科主办,综合科协办。

(2)内部控制建立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组织预算工作,执行时实行集体决算并按照相关财经法规和制度实行财务管理和内部审核,由单位纪检工作人员参与全过程实行监督,及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年终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对今后的工作的改进意见。

(3)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该项目主要是为南昌市资委所属改制企业离休老干部提供管理服务,为他们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提供保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企业离休老干部的关心。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委老干部局对离休干部工作的相关要求,把对企业离休干部的关心落到实处,精心安排,落实离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做好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本年度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离休干部对中心的工作表示满意,无离休老干部上访情况出现。本年度不存在结余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项目支出的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经费支出的具体情况,根据南昌市财政局洪财办[2019]7号文件精神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此外,本次绩效评价工作还力争实现以下目的:

①贯彻落实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共财政管理要求,运用一定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采取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采用定性及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指标,对本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效益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

②通过绩效评价为合理分配资金、优化支出提供依据,也为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评价机制提供决策依据。

③通过绩效评价总结前一年度项目实施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

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和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本站遵循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分级分类原则、绩效相关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估由县级财政部门、相关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1]285号)

(2)财政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3)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

(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3]8号)

(5)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洪府发[2014]8号)

(6)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办[2019]7号)

3.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根据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等文件精神及本项目的具体特点,依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洪府发[2014]8号),结合本项目的特点,运用定量定性原则,设置了合理可行的评价体系,包括投入指标(项目立项、资金落实)、过程指标(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产出数量与质量指标、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指标等,确定了绩效评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

4.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根据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计分标准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进行自评打分,采用百分制进行计分。

根据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等文件精神,确定本次绩效评价指标的整体框架,包括项目投入指标(项目立项、资金落实),过程指标(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产出数量指标、产出质量指标、产出时效指标、产出成本指标),项目效果(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满意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结合《南昌市国资委2016-2017年监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定点采购管理办法》以及项目实际情况等内容,确定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个性指标,并通过与相关各方的协商最终确定全部指标内容。指标数据来源于法规与政府文件、基础数据采集、问卷调查、访谈等。具体详见《项目绩效评分表》。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项目小组

根据市财政局《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办【2020】10号)文件要求,中心成立了绩效评价项目小组,领导组织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确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包括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基础数据表、绩效评价资料清单。项目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相关事项进行讨论与研究,确定评价证据、数据来源及证据收集方法。

(2)根据确定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收集项目情况实施材料,包括收集、审核基础资料;对收集的证据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综合分析。

(3)根据分析后的情况评分,形成综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纳入已确定的各项指标临界区间进行比较,确定绩效评价评分。

(4)对项目评价工作进行总结,将项目的基本情况、绩效评价工作情况、评价分析及评价结果、评价等级、经验及做法、问题及建议等形成书面报告,上报至财政部门。

3.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绩效评价项目小组在整个绩效评价过程中,根据本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编制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收集和分析项目数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秉着客观、公正的评价原则,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但由于时间、成本和精力的限制,本绩效评价报告可能还存在不尽完善之处,如由于受调查对象范围的限制,或项目对象属性专业性较强,未能充分掌握项目绩效存在的问题。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投入指标(10分),根据评价原则,投入评价得分为10分。

1.项目立项规范性指标得分情况分析(5分)

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厅《关于转发〈2013年南昌市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通知》(2013年4月25日)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非国有企业离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的通知》(2013年3月20日)文件精神确立本项目,项目立项依据完整合法合规,故该指标得5分。

2、预算资金执行率指标得分情况分析(5分)

本项目当年预算安排资金30.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0.5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0.5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预算安排资金)×100%=(30.5÷30.5)×100%=100%;该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最终得分=5×(100%÷100%)=5分;故该项指标得5分。

(二)产出指标(50分),根据评价原则,产出评价得分为43.6分。

1.数量指标分析(20分)

(1)提供老干部活动场所(10分)

已按照工作要求及管理要求提供活动场所面积405㎡,得10分。

(2)落实离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10分)

同时已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全面落实离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得10分

2、质量指标分析(5分)

(1)老年活动场地开放时间(5分)

已按照工作要求及管理要求提供活动场所面积405㎡,全年全天开放,得5分。

3、时效指标(5分)

已按照工作要求及管理要求于2019年12月前完成工作,得5分。

4、成本指标(10分)

(1)场地使用费(2.5分)

在保障场地使用的前提下,该项经费用于补充住房公积金等资金不足部分,得分为0.1分。

(2)离休干部慰问费(2.5分)

该项目预算含离休干部节日慰问费及丧葬费,本年度离休干部节日慰问费已足额发放,未发生离休干部丧葬费用,得分1分。

(3)公用经费(2.5)分

本年度已按相关政府规定及时足额发放离休干部各项公用经费,得分2.5分。

(4)文体活动(2.5)分

由于离休干部年事已高,身体欠佳,从安全角度考虑,本年度未开展文体活动,得分为0.

(三)效益指标(30分)

1、社会效益指标(30分)

(1)社会效益指标(30分):使离休干部过好集体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年度积极开展为离休干部送学上门及慰问工作,为生活困难的党员提供帮助,使离休干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未发生离休干部信访事件,离休干部对中心工作表示满意。

四、综合评价结论

中心2019年度离休干部活动场所及企业离休干部各项经费补贴项目,目标明确,项目符合申报条件,从资金落实执行情况、项目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很好的执行了有关政策制度。

该项目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采集及综合分析等方式,对本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最终评价得分为93.6分,评价等级为“优”。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绩效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也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2019年度该项目预算金额为30.5万元,与2018年一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建议以后年度适当增加离休干部慰问补助预算安排。

六、项目实施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文件政策精神,严格依法依规定办事。提高工作中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1.工作缺乏创新性

由于工作对象为年事高,身体欠佳的高龄离休干部,在组织开展文体活动方面顾虑太多,缺乏创新性,未组织开展活动。

(三)改进措施:

1.今后将认真学习各地离休干部工作的先进案例,与时俱进,积极寻找符合高龄老人的文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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